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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货/换货说明

网上药店退换货管理规定



    本规定由襄元堂医药网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辽宁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〉办法》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及相关产品质量规定而制订。

1、 以下情况可以办理商品退换
 消费者因自身提供的地址不全或错误,使得商品未送达成功被退回的。
 由于我方原因造成发货错误或因延误发货,而给消费者带来不便的。
 由于产品本身存在质量原因,经我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确认,属质量问题的。
 国家权威管理部门发布公告的产品(如停售、收回等)。

2、以下情况下不予办理商品退换货
 除经质量管理部门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外,售出的药品不予退换。
 非药品除经有关部门确认存在质量问题外,外包装一经拆封将不予退换。
 商品因非正常使用和储藏而出现质量问题的;
 未经授权或任意的修理、改动而影响商品正常使用的。
 低温贮藏商品、参茸制品、医用器械、成人用品。
 食物或液体溅落造成污染和损坏。
 产品的正常磨损。
 退回商品外包装或商品其他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。
 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。
 退货商品的批号、型号与售出时不符的。
 不能提供生生堂医药网消费凭证的。


3、退换货规程
自顾客收到商品的7日内,且符合上述退换货规定的,可通过服务电话向网上药店要求退换货。
网上药店接到顾客退、换货要求时,填写顾客退换货联系单。
查询配送情况登记表,核对顾客提供的购买日期、商品名称、批号等信息与历史配送记录是否相符。
核对无误后,将顾客退换货联系单发送给配送门店,门店接收到顾客退换货联系单后,立即与顾客联系进行退换货。
门店在收到顾客退回的商品时,应仔细检查商品的购买凭证、批号(生产日期)等信息,确保商品符合退换货相关规定。
退换货完成后,请顾客在退换货联系单上签字确认。
门店将顾客退换货联系单传送给客户服务组,网上药店客户服务组在配送情况登记表上对退换货时间、换货的批号(生产日期)进行记录。
网上药店客户服务组对顾客退换货联系单保存归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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